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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省会城市群第一次大气污染联动执法行动情况的报告泰环发〔2017〕24号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省环保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小组第三次会议部署和《2017年省会城市群第一次执法联动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泰安、莱芜两市于5月15日至25日组织开展了2017年省会城市群第一次大气污染联动执法行动。5月26日,泰安、莱芜两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在我局组织召开执法联动行动移交协调会,对各自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问题清单,并进行了反馈和移交,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联动执法行动参与对象为泰安市、莱芜市,泰安市为执行组长城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个传输通道城市不参加本次联动执法。按照省厅确定的检查内容,本次联动执法行动主要督查《强化督查方案》和《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燃煤小型锅炉关停、淘汰,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等五个方面。

联动执法期间,两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     14家企业开展了人工现场监测,现场检查涉气企业42家,其中“小散乱污”企业8家,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企业2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7个,固定污染源企业21家,高架源”企业4家,发现环境问题41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环保手续不全,批建不一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沼气发电机组批建不一,同时该企业建设中的35吨锅炉属于未批先建,生产原料与环评批复不符东平县同兴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

(二)部分企业治污设施运转不正常,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如新泰正大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原料破碎环节无组织粉尘严重;莱芜金山矿产资源有限公司贮存硫酸场所、净化工段区和干系工段区无组织排放严重,异味较大莱芜市双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现场异味较大。

三)部分“高架源”自动监测安装和联网工作尚未完成。如山东东顺西能能源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施、监测平台正在建设中;泰安市泰阳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尚未联网;莱芜市鲁中啤酒原料有限公司锅炉监测步行梯老化,部分锅炉无人工监测口,在线监控系统正在建设;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无人工监测平台,在线监控系统正在建设。

(四)部分企业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华能泰安众泰发电有限公司泰安华阳热电有限公司莱芜市汶河化工有限公司莱芜金山矿产资源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鲁碧冶金辅料石灰石矿有限公司等企业堆场、渣场、料场未覆盖或密闭,不符合防风抑尘的要求。

(五)“小散乱污”企业仍需要进一步摸排和整治。散乱污”企业问题较多,如无环保手续或环保手续不全,无治污设施等。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污染重视不够,特别是乡镇的小企业群。

三、下一步的要求

(一)强化监管狠抓整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依法处置联动执法中发现的企业的违法行为。要求有关企业针对通报中的问题,尽快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6月25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同时,要求企业举一反三,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梳理查摆企业的环境问题。

(二)细化联动执法内容对问题突出的“小散乱污”企业,高度重视,仔细摸排,确保底数要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顿、清理和取缔。加大对在线监测数据的检查力度,通过开展独立调查和夜查,不断增强执法监测的科学性,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正常生产的情况。

(三)建立健全台帐制度对移交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实施动态监控,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形成排污企业违法事实、整改或处罚建议、处理结果的闭环式管理。

 

 

 

                            泰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