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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坚持四个“抓”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事项落实


发布日期:2017-09-13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交办事项落实作为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交办事项落实紧紧抓在手上,不松手、不松口、不松劲,坚持抓快办、抓实办、抓严办、抓办好,确保查处整改到位、问责到位。截至95日,我市共接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39件,其中带“*”重点信访件36件,办结187件,办结率达78.2%

一是抓快办。接到交办案件后,实行双线运行,在报送市领导签批的同时,第一时间向下转办,半小时之内转到有关县市区和单位,县市区办案人员半小时之内、市级办案人员一个小时内赶赴涉案现场,调查基本情况,研究处置方案,确定责任人员。一般案件3天内上报办理情况,重点案件5天内必须办结,比省里要求均提前2天,精准高效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快速转办、快速调查、快速整改、快速反馈。

二是抓实办。对转办案件认真核查甄别,坚持用监测数据说话、用现场事实说话,全面查清案件情况。市、县两级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案件把关小组,进行现场督办指导和案卷审查,确保每个案件查得清、依据准。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做到问题整改不彻底,挂账问题不销号,督办人员不收兵。

三是抓严办。对查实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含糊,依法严肃处理。对问题处理不到位、追责不到位的一律发回重办,确保标准卡得严、法规依据准,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坚决严肃问责,对违法者坚决依法打击,不遮掩、不姑息、不敷衍应付。

四是抓办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本着对党委政府、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分类施策、一案一策,能改不拆、能少拆不多拆,指导帮助关停企业改进技术、转型发展。对涉案企业分类处置,开展案件办理工作过程中,既不矫枉过正,也不以偏概全,既回应部分群众合理环保诉求,更兼顾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在取缔禁养区养殖场和钢球行业整治过程中,积极帮助群众转行转产、改造升级,多想办法、多谋出路,不搞一刀切、不一棍子打死。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努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把好事办好,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