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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铁腕治理“小散乱污”企业


发布日期:2017-04-28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要求,近日,岱岳区对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进行重点摸排和整治,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成取缔工作。截至目前,已摸排“小散乱污”23家,燃煤小锅炉120台。

一是明确筛查重点。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任务落实情况,明确整治重点。制定了《岱岳区关于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和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的通知》,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对规模小、工艺差、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环保设施不足、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规范整治,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非法加油站、非法矿山、异味污染源等。

二是建档立卡实现“无缝隙”监管。按照网格化管理制度,各镇、街道明确网格督查员,对全区范围内“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的摸排,准确填写《违法“小散乱污”企业调查表》、《燃煤锅炉摸底排查样式表》,落实“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同时,各镇街、园区整合各自执法力量,逐一开展现场核实,确保不漏报、不瞒报。对涉及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和排查出的不在工业聚集区的“小散乱污”企业明确整治要求,拉出底子,建立管理台账,作为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依据,坚决纳入网格化管理。

三是坚持“铁腕整治”不动摇。严格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环保、公安、城管、国土、工商等部门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的工作标准,做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充分利用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巡查(包括夜查)、定期通报、媒体曝光机制,加大信访举报查处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的,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全面提高群众环境安全指数,为推动“一区三园四带多级”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