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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公布通告


发布日期:2017-06-09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为落实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依据《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开展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质监科认字〔2017〕112号)要求,2017年5月,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了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自查,按照自查要求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201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详见附件1。

 

附件1

 

 

 

 

 

检验检测机构年度报告

 

 

(2016年度)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编制

 

一、 
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情况

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于1974年,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95年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2007年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现具备包括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等66类的检验能力,覆盖了所承担的全部监测业务。同时按照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双重要求,把质量管理贯穿于监测全过程,坚持“行为公开公正,数据准确可靠,方法科学严谨,服务高效文明”的质量方针,有力地促进了监测工作的开展,强化了环境监测的服务、监督、仲裁职能,为泰安市政府决策和日常环境管理提供了大量的监测基础资料。 

2016年6月,山东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对市监测站进行了资质认定复审及扩项的现场评审工作。评审组专家对我站的实验室环境条件、监测能力、体系文件与评审准则符合性、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审核。评审组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对推荐的11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确认;通过盲样考核、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留样复测、现场试验等方式,对28个产品的90个项目进行了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最终共通过了27个产品(项目)及56个产品(项目)中1042个参数的检测能力。

二、遵守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的情况

我站多年来在环境监测及检验检测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的各项要求,按照计量准则开展检测工作,保证报告的真实性与可追溯性,以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三、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情况

我站一直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

1、例行监测

2016年圆满完成了各项监测任务。出具各类监测报告4060份,取得例行监测数据约9000个;监督性监测数据23000多个(企业监督监测数据3000多个;环境安全预警监测数据18000多个;城区断面监督监测数据800多个;其余临时性监督性监测数据,2000多个),其他应急监测、验收、信访及委托监测等约5000个。

2、市局安排部署工作

1)配合监察支队完成211家企业废水/废气监督监测、44家企业排污收费监测、56家企业监督检查监测,11家企业信访监测。

2)根据生态科安排,2016年开展了天泽湖湿地、颜谢坝等多次地表水水质全分析监测。另外,完成多次重点断面地表水监督监测; 1月份根据省厅关于对南水北调沿线涉高氮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进行全市20个国控、省控、市控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全部24个项目的分析测试。

3)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水质输水干线断面监测及重要支流断面监测工作要求,1月至7月针对南水北调相关流域地表水开展了每天一次的密集监测;8月起完成了戴村坝每周3次的监督监测。

4)根据应急科安排,开展了盐化工废酸中的汞监测、锐驰机械车间外土坑内水质应急监测、黄前水库水质应急监测等应急任务。

3、委托等服务性监测工作

监测站共完成委托监测任务131个, 包括根据环科所要求开展的验收及委托监测109个,市局、县市区环保局、企业、个人等委托的监测任务22个。

四、2016年度机构的突出成绩、先进事迹,以及为产品质量提升和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战略、双创活动等提供技术支撑的典型案例(选报)

1、编制完成我市“十二五”环境质量报告书。 “十二五”期间,环境质量状况较为复杂,国家环保要求日益严格,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变更,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要求也更加细致、严格,在相关科室的配合下,编制完成“十二五”环境质量报告书,从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角度反映“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状况,真实反映了我市“十二五”期间的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为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科研工作取得新进展。完成《泰安市大气中细颗粒物污染特性深度分析及来源解析研究》的全部工作,并于2016422号召开专家结题论证会,完成课题的结题论证,本次课题的研究成果一致通过专家认可并获得专家高度评价(国内领先水平),并在项目结题后积极进行期刊论文的书写和投稿。积极进行环保部标准制修订项目研究工作,其中《空气和废气 乙酸酯类的测定 固体吸附-溶剂解吸 气相色谱法》已进入实际采样阶段,即将进行标准验证工作;《水质 氯代苯氧酸类除草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水质 酰胺类除草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也正在按计划进行中。积极查阅资料,加班加点完成《泰安市夏季臭氧区域差别分析》的技术报告中数据的汇总、整理和作图,并完成技术报告的书写。2项市级科研课题,正在研究中,并通过了市科技局的中期检查。

3、2016年泰安市环境应急实兵演练监测技术比武顺利完成。10月按照市局统一组织,市站参加了“泰安市2016年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活动”。制定了包括营地保障、监测方案、盲样考核、操作规范、质量控制、原始记录、监测报告、演练总结八项评分标准。本次演练活动,监测站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动有为,演练圆满成功,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环境监测系统的业务技术水平,规范应急监测程序,提升了我市应急监测的实战能力,强化了“超标即应急”和“快速溯源法”的工作程序,为环境管理和应急处置提供高效的技术支撑。

4、山东省环境监测垂直改革

根据国家环保部规划,全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将在今年实行垂直管理。垂直改革之后,省级环保部门将进一步聚焦对环境质量监测考核和环保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地市和县级环保部门进一步聚焦属地环境执法和执法监测,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泰安市环保监测站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人员培训,严格管理,进一步保征质量管理体系良性运行,确保监测数据质量。

在新的一年里,我站将凝心聚力、集思广益,以持续抓好“双体系”(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运行和环境监测质量为主题,在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方面狠下功夫,实行全程序、全覆盖监测质量控制。强化各项措施,坚持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坚持采样与样品分析完全分离、坚持“三级审核”、坚持样品留样(以备复测)、坚持异常数据会审制度和“超标即应急”等制度,并将质控措施覆盖到仪器设备及试剂购买、采样容器清洗、采样、样品储运等环节,努力为各项环境管理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