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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支队


发布日期:2014-10-23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泰安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职责


   依法对全市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市域间环境污染纠纷;负责接待反映环境保护方面的上访事宜,监督、指导县市区环保部门调查处理环保信访案件。